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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服务事项 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厦门公布38项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目录,另49项由实行垂直管理的相应市直单位公布

下放事项在哪办?

所下放事项应纳入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管委会办事大厅等集中办理。

下放单位做什么?

应落实“谁下放、谁指导”工作,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衔接落实方案。

承接单位怎么做?

要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对接,更新和公布办事指南,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服务。

厦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翁华鸿)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公布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强区放权”和“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的决策部署,增强区级发展活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大招商大发展,此次将市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目录共38项予以公布,另49项由实行垂直管理的相应市直单位予以公布。

记者从《厦门市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目录》中看到,目录中逐条列出38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子项名称、现实施主体、承接单位、事项类别、下放方式等。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待取得商务部授权后,市商务局全部下放到区商务局;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延期等,由市市政园林局全部下放到区市政园林局、海沧区建设局;建筑物、住宅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备案,由市民政局部分下放区民政局,按属地办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由市人社局全部下放市属事业单位各主管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备案,市市场监管局全部下放区市场监管局等。

根据《通知》,所下放事项应纳入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管委会办事大厅等集中办理;下放单位应落实“谁下放、谁指导”工作,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衔接落实方案。承接单位要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对接,更新和公布办事指南;承接单位要加强宣传解读,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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