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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

市人社局昨详细解读《立体施策加强稳就业保用工若干措施》

【真金白银稳就业保用工】

支持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调剂渠道解决用工需求;

鼓励发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员工“以老带新”的招聘作用;

对于厦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合计)现价同比不下降的,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给予到缺工的重点企业务工的厦门务工人员、市外省内首次来厦务工人员一次性奖励;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返还力度;

……

厦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何无痕)受疫情影响,厦门企业用工情况面临普工短缺的突出问题,为加强稳就业保用工,近日市人社局发布《立体施策加强稳就业保用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于昨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据悉,具体申办流程正在梳理中,争取实现全程网办。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12日,全市2254家(其中规上、限上企业737家)企业申报用工需求10.52万人。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稳就业压力将逐渐显现,因此将解决企业缺工与稳就业相结合,有利于提高政策的整体效用。

【保用工】

员工“以老带新” 每人奖励2000元

《措施》中,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发布了八条支持措施,其中有不少真金白银的奖励,如为提高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为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积极性,给予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措施》还支持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调剂渠道解决用工需求。符合条件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市人社局用工调剂平台与厦门用工富余企业开展用工调剂引进劳动力,调剂成功并且稳定用工在1个月以上的,给予调剂双方各10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调剂奖补。

对于就业者个人同样也有奖励。《措施》鼓励发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员工“以老带新”的招聘作用。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老员工帮助企业引进新员工并且符合企业要求、疫情期间在企业稳定工作的,给予老员工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根据《措施》,本市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2019年底在册且办理时间半年以内的失业登记人员,到缺工的重点企业务工,符合自2020年2月10日至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给予个人一次性1500元的奖励。到缺工的重点企业务工的市外省内首次来厦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个人一次性1200元的奖励。 

【稳就业】

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可返还失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为支持企业稳就业不裁员少裁员,《措施》中也针对性地给予奖励,包括对于厦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自2020年1月份至疫情防控结束,对于厦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合计)现价同比不下降的,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补助标准按疫情防控结束当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50元/人确定,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措施》支持企业稳就业不裁员少裁员,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裁员率和失业率在相关标准以下的,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于2020年连续2个自然季度的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30%及以上企业,按照2019年度厦门月人均失业保险金6个月金额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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