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纳入税收“黑名单”个人贷款也会受阻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陈云婷)诚信纳税值千金,因为违规经营,不仅让公司被列入“黑名单”,公司日常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甚至连个人生活也受到牵连。“代价实在太大了!”近日,李女士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厦门某银行申请贷款时,却遭到拒绝。原来,她在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公司因发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被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其违法信息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影响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信贷。
据悉,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中,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经过调查取证,最终确认该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价税合计1100多万元。
由于该企业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税务局依法将其录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信息系统,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按照联合惩戒的相关要求,将该企业的相关违法信息推送到发改委、海关、金融机构等多家联合惩戒成员单位。
税务部门提醒,公司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不仅会影响公司经营,而且当事人的日常生活也可能会受影响,比如限制乘坐高铁、动车一等座、入住四星级及五星级饭店等高消费行为,限制保险市场、期货市场等金融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甚至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行业。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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