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厦门一季度增幅全省居首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黄作平 林弘扬)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近日发布的数据信息显示,今年一季度,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2%,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排名居全省首位。
今年一季度,厦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复工复产有力推进,基本民生得到较好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居民收入水平保持稳定。据介绍,今年一季度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4元,增长3.1%。其中,工资性收入12177元,增长7.0%;经营净收入1181元,下降18.2%;财产净收入2096元,增长4.6%;转移净收入1050元,下降11.4%。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912元,增长7.3%;经营净收入1129元,下降19.7%;财产净收入2273元,增长4.3%;转移净收入1098元,下降1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95元,降幅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排名亦居全省首位。
不过,受疫情影响,一季度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有所下降。厦门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2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1元,下降7.1%。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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