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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龚小莞)6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6月22日6:00至7月20日18:00期间应执行相关规定,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

规定内容包括: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投诉电话】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19。

工业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69。

7月7日、7月8日两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

7月18日、19日、20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

7月8日14:45至15:30为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时间,7月19日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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