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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雪莹 通讯员 潘夏蓉)厦门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可以不用跑办事大厅了,这一事项已实现网办。您还可以在到龄退休前2个月内确认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如何在网上办理退休呢?今天的专栏将为您详细解读。

办退休将“一趟不用跑”

快要退休的企业职工参保人,今后办理退休时可以不用再问要到哪个窗口了。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让群众从“最多跑一趟”到“一趟不用跑”,市社保中心借助厦门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退休业务网办。

据介绍,符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的参保人(缴费已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到龄当月(本月养老保险缴费后),即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hrss.xm.gov.cn),进入“网上办事”界面,以个人账户登录“个人平台”(初始密码为社保卡交易密码),选择“社会保障模块”下的“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即可申请办理。申请过程中请仔细填写并核对本人的退休信息,确认无误后完成操作。

如果参保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即:女性满50岁不满55岁;身份为原固定工或省外合同工;具有其他影响待遇的特殊情况(详见网办时的勾选提示),系统将引导进一步提供纸质材料。参保人需按提示填写取件地址与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联系EMS快递人员上门取件送至相应的市区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收取的材料为参保人确认缴费年限等参数,并短信通知参保人进行网办(也可线下办理)。届时,参保人在网办时可看到缴费年限,确认无误后完成操作。

工作人员审批后,将按参保人在网办时留存的联系地址邮寄《职工退休证》与《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如果参保人对参数或待遇仍有异议,请在收到《厦门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15天内及时到窗口进行咨询或复核。

提前了解缴费年限情况

为了让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网上办理退休时更加安心,市、区社保中心经办机构开通了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咨询清理服务。参保人如果想在办理退休前先了解自己的缴费年限情况,可以于到龄前的2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职工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至市、区社保中心申请提前确认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待参保人收到年限已清理完毕的告知短信后,可按照短信提示于到龄当月网办退休,到龄当月有缴费的等缴费到账后再操作网办。参保人的缴费年限,包括了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两部分。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就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展之后,单位与参保人按照规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反之,视同缴费年限就是指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展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可予以视同缴纳。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福建省原固定工而言,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1989年1月,因此,原固定工的缴费年限包含了1988年12月前符合国家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上山下乡年限)和1989年1月起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而福建省合同工身份的出现伴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开展,因此合同工的缴费年限一般是指实际参保的年限(但兵龄也可计入年限)。

责任编辑:唐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