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平安海域创建工作,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近日,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市海洋管理办公室、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4家主管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厦门海域平安创建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三无”船舶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打击违法犯罪等进行明确,并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简称“三无”船舶,容易发生事故案件。《通告》规定,严禁外地“三无”船舶在厦门海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本市“三无”船舶所有人要积极配合政府纳入管控清理。
为打击涉海违法犯罪,《通告》规定,严禁各类船舶及人员违法违规进入敏感海域进行养殖、捕捞、采运海砂。严厉打击偷私渡、走私、贩毒、涉海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等违法犯罪活动。(厦门日报记者 江海苹)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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