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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三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可以申报了!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第三届特殊人才申报的通知》,各单位可在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厦门市职改办。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3)、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首次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申报时间等因素与各系列(专业)年度评审衔接不上,不能及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海外留学回国来闽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上条件符合其一的即可参加评审(认定)。(记者 林妙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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