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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琬钧)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昨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崔永贵接听市长专线,解答厦门行政复议工作相关问题,并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

据介绍,2019年,全市各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案件1906件,按时办结率100%。案件涉及城乡规划、市场监管、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征补(拆迁)等多个领域。就市政府本级办理的复议案件来看,今年1月至10月,市政府共收到复议申请131件,较去年增长43.96%。

行政复议案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崔永贵介绍,自1994年市政府受理厦门第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以来,越来越多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行政复议得到化解,发挥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对老百姓来说,相较司法救济,行政复议更加高效便捷,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崔永贵介绍说,根据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崔永贵告诉记者,今年,全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正式启动,目前,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正在草拟之中,厦门市将按国家、省部署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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