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黄苹)今天上午,厦门市住房局副局长陈江生接听市长专线,对中央财政扶持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政策进行解读。
征集奖补项目45个
已有10个项目获补贴
2019年开始,财政部、住建部在全国16个人口净流入城市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发展试点的工作,给予每年8亿元,3年24亿元的中央财补资金支持。厦门是16个试点城市之一。
本次专项资金补贴范围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盘活项目、运营项目等四种类型。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厦门按照“新建一批、盘活一批、征集一批”的方式,征集了奖补项目45个,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项目23个,盘活项目6个,改建项目11个,运营项目5个。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厦门已累计预算安排16亿元,截至目前,厦门已完成资金审批6.62亿元,已拨付4.53亿元。在项目补贴方面,已完成3个批次10个项目补贴审核,按进度拨付奖补资金4.42亿元,可新增房源10427套(间)。
厦门市住房局表示,厦门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出让国有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推进集体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加大园区配套建设,盘活存量房源,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同时也鼓励大家把个人闲置住宅等交由专业的住房租赁运营机构进行盘活。
“本次申领主体为在厦门从事住房租赁行业的合法企业,主要包括长租公寓企业、具有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这三类。”陈江生说。
可稳定租赁市场
将开通网上申请渠道
本次补贴不能直接发放给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个人无法申领补贴,但是市住房局将通过绩效考评机制,发挥奖补项目的示范作用,实现稳租期、稳租金的租赁市场。
目前,厦门申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的具体事务由市房屋事务中心承担。市房屋事务中心在各区都设立了分中心,根据属地原则,由分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对接申报企业,并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核和申报项目现场核验等工作。同时,市住房局正在升级厦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新增专项资金补贴申请、住房租赁企业备案、项目备案房源备案、合同备案等系列功能,届时将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
企业提交申请后,市房屋事务中心将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企业需配合中心进行现场查验。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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