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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许纳芳 实习生 鲁思怡)厦门高速辖区内,哪些行为最易引发交通事故?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最多出现?哪种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最多?昨日上午,针对即将到来的春运,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发布了2020年交通大数据分析研判情况,对驾驶员们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排首位

数据显示,厦门辖区高速公路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3163起,其中因未确保安全原则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共计873起,在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中排名第一,占事故总量27.6%;排名第二名的是违法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共729起,占事故总量23.05%;第三名为未与前车保持安全间距,共671起,占事故总量21.21%。

据了解,未确保安全原则驾驶车辆的范围较广,涵盖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行为。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以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为原则,若在驾驶车辆时感到困倦、状态不佳,应选择就近服务区停车休息。

在厦门高速交警公布的交通违法行为前五名中,“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下口违法变道)”排在首位,共计66293起;排名第二的是“超速行驶”,共计23953起;“货车不按道行驶”排名第三,共计2048起;“乘车人未系安全带”排名第四,共计1464起;排名第五的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共计763起。

事故高发时段集中在傍晚到夜间

2020年,事故高发时段集中在傍晚到夜间。厦门高速交警以事故小时分布进行统计,排名第一的时段为18-19时,共发生事故294起,占事故总量的9.29%;19-20时排在第二位,共发生事故274起,占事故总量的8.66%;排名第三的时段为16-17时,共发生事故266起,占事故总量的8.41%。

从交通事故车辆类型来看,去年小型客车造成交通事故最多,共计5131辆,占比90.24%;货车排名第二,共计496辆,占比8.72%;排名第三的是大型客车,共计59辆,占比1.04%。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厦门高速“滴洒漏”引发事故的情况增多,事故数为315起,同比上升29.21%。高速交警提醒货物承运人、驾驶员规范装载,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飘散,共同为春运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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