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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谢晓婉 通讯员 刘一鸣)2月5日,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就近日出台的《厦门市工业(仓储)用地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商业办公项目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明确了厦门市工业(仓储)用地改造、商业办公项目用途变更的具体意见和要求。

记者了解到,此举旨在通过推动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打通存量建设用地转换途径、引导土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水平、补齐民生短板、扩大租赁住房来源,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据悉,工业(仓储)用地改造政策划定了改造政策区范围:位于改造政策区内的工业(仓储)用地,可采取土地用途变更或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的方式,按市政府明确的规划用途进行改造,鼓励改造为教育、医疗、养老托幼、体育4类补民生短板项目,不得改造为商品住宅项目。

商办变其他产业政策适用于所有已批国有建设用地中含有商业、办公用途的项目(但办公项目需为厦府办〔2017〕234号文发布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采取土地用途变更的方式变更为商业、办公、餐饮、娱乐、其他商服等经营性用途,或教育、科研、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用途。或者,以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的方式变更为省级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产业用地政策规定的体育、养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等的产业、行业,以及市政府确定的补民生短板项目和引导类产业项目。

责任编辑:唐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