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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调整 市民反响良好

残疾人合法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等停车可享减免优惠。记者 陈理杰 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玲玲)自3月1日起,市发改委联合市建设局重新修订的《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称新《办法》)正式实施,提出了“政府定价管理道路临时停车实行首次15分钟免费”“政府定价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减免优惠”等新政策。昨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市民普遍反映新政策很惠民,且有助于缓解停车难题。

昨日下午,在古城西路第一医院思明分院门口,林女士停好车后走进医院,10分钟后拎着一袋药走了出来。她告诉记者,15分钟内免费停车的新政实施后,减少了她出行就医的成本,每次省了5元钱。“以前每次刚停好车,收费员就会掏出二维码先收取半小时或一个小时的费用。现在收费员先拍照计时,并没有先收费。”她说。

记者了解到,新政实施后,厦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由原来的即停即收调整为首次15分钟免费,当天第二次进入同一停车场或同一路段临时停车泊位不适用免费规定。记者采访了其他几位短时停车的车主,他们均反映新政有助于形成“短停快走”的良好停车意识。市民张先生说,以前停车即收费,部分车主会有“反正花了钱就不着急走”的心理,一些道路狭窄且人流密集地区还会因车主等车位造成一定的道路拥堵问题。“实施15分钟停车免费,车主办事会提速,也提升了车位的使用率,缓解了停车难。”张先生说。

然而,记者注意到,虽然新《办法》已落地实施,但部分道路停车告示牌还未及时更换。此外,记者走访发现,新《办法》中“政府定价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服务收费按有关政策实行减免优惠”这一项政策在厦门多个停车场尚未落地。有停车场管理员称,暂未接到相关通知,目前仍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执行,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机动车同标准收费。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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