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夏菁)近日,厦门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贸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强化稳外贸工作机制、加大外贸融资支持、实行小微企业出口基本风险统保等15条措施,更好地支持厦门外贸企业发展。
《措施》明确,发挥全市外贸外资工作专班作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联动,通过专班问题办理机制及时解决外贸发展和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问题和难点堵点。
在加大外贸融资支持方面,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安排1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通过商业银行转贷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优惠贷款投放力度。争取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政策性信贷投放,全年外贸产业贷款发放金额不低于150亿元。实行小微企业出口基本风险统保,对年出口3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实行基本风险统保,保单费率下调不低于10%,保费由市财政全额扶持。
同时,推进湖里进口示范区建设,打造重点进口平台做大做优进口。鼓励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以厦门交易团名义组织的展会配套活动及宣传、推介等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厦门还将实施外贸品牌专项行动计划,引导厦门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认定一批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品牌扶持企业,支持上线厦门品牌(AMOY BRAND)出海门户网站,其中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优先列入网站重点品牌专栏展示。
《措施》提到,扩大医疗物资企业出口,加强对企业申报医疗物资出口白名单的辅导培训,进一步缩短市级审核时限,并及时协调解决出口中的困难问题;支持开展包机业务,吸引跨境电商货物在厦集聚,降低物流成本,打造跨境电商物流枢纽;推进机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建设,支持应用高雄、金门海外仓,加强两岸海运邮快件通道对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及运用,对本市企业建设运营海外仓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对运用海外仓出口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
此外,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展会,对本市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给予分类补助。对原线下境外展会改为线上举办的项目予以1万元扶持。支持本市外贸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单个平台定额补助1.2万元。支持企业拓展内销市场,对本市企业参加经认定的大型外贸转内销展会,比照境外品牌展会补助标准给予展位费用补助。
《措施》明确,对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进出口海运集装箱货物,按规定免除外贸企业在查验环节发生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继续全额补贴海沧口岸查验运输费用,延续海沧东、西集中查验区运输补贴政策至2021年底,补贴资金按市、区财政体制予以分担。
本措施由厦门市商务局口岸办、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出口信保厦门分公司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本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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