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时节,一条条大小溪流清澈见底,沿岸的步道上不少市民悠闲地享受美好春光;在再生水的滋润下,河流碧波荡漾、绿树郁郁葱葱;政策护航,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每一次与水相遇,总能感受到厦门以生态为立足之本,持续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坚定信心。
厦门水资源匮乏,2020年降雨量仅为960毫米,比常年的平均值少37%,属于枯水年。如何更有效管好、用好水资源,成为厦门持之以恒的努力目标和方向。去年,我市严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分类施策、精准施策,让每滴水都发挥出最大效益。
节水减排
我市把用水量大、行业示范性强的70家用水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开展精细化管理。
生态补水
我市再生水年度回用量为8100.04万吨,利用率已达22.11%。主要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市政道路冲洗及园林绿化。
镜头1
用水大户的节水之道:改造生产线每条节水约50%
在厦门,爱水、节水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因地制宜,想方设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拧紧工业的“水龙头”,不仅要强化节水意识,还要靠新技术、新设备。
“我们是用水大户,每天用水量接近2万吨,我们通过每个节水措施,‘拧紧’一点一滴,不仅为企业省了钱,也为社会节约了水资源。”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设施处负责人说道。
台资企业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是知名的触控面板企业,生产用水需求大。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如何更有效利用水资源,企业用足了心思,从生产过程的节水系统、用水消耗监控系统,到雨水回收、绿化浇灌等环节,都探索出自己的节水之道。
在生产车间,以前清洗机的用水是经过反渗透处理的纯水,生产过程中无需添加药剂,使用后的排放水直接进入废水站处理。经过水质检测分析,排放水的水质甚至优于自来水,因此增设了回用水箱,循环用于设备。
据悉,目前该企业对每条生产线进行水资源回升的改造,每条生产线可节水约50%;经过反渗透水处理系统后的回收水还成为冲厕用水、冷却塔补水及绿化用水,大大降低了自来水的用量。
>>点击:技术创新念好“节水经”
宸鸿科技的做法只是我市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的一个缩影。我市每年均排查、动员相关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帮助企业查找用水管理漏洞,在减少水资源浪费的同时,也敦促企业改进工艺,查缺补漏,提高生产效率,2020年度共完成175家企业水平衡测试验收。
除了节水技术改造外,我市还把用水量大、行业示范性强的70家用水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开展精细化管理。这些重点监控单位积极开展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纷纷尝到了节水带来的甜头。
镜头2
草地下的污水再生水处理站:让校区实现生活污水零排放
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的主楼旁,绿油油的草地下埋藏着一个污水再生水处理站,它占地5400平方米,采用生物降解、膜过滤技术,对污水进行再生处理,日处理量4300吨。
依靠这个处理站,拥有1.7万多名师生的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实现了生活污水零排放,冗余的中水还成为校园湿地的补水,保证了湿地生态的平衡,吸引了白鹭、苍鹭、黑水鸡等各类水禽栖息校园。
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陈江介绍道,目前学校冲厕、洒地、浇灌花草及湿地补水等,全部使用污水处理后的中水。以2020年为例,全年中水处理量约88.79万吨,年回用量约45.18万吨,年溢流到内河作为景观补水约43.61万吨,年度节约自来水水费支出约284万元。
此外,全校用水器具均采用了红外线节水器、延时自闭控制阀、陶瓷阀、节水阀等智能型、节水型的器具。仅此一项,学校每年节水约15万吨,节约开支约45万元。
>>点击:中水回用不浪费一滴水
中水回用,不浪费一滴水。目前,我市加强节水载体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校园。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两家高校开展“节水型高校”申报工作,目前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的申报工作已完成初审。
此外,我市还指导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申报参评国家“水效领跑者”示范单位遴选工作,顺利通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实地验收考核,并被推荐到国家予以参评。
镜头3
变废为宝的污水处理厂:让每一滴水都得到充分利用
内田溪是翔安“母亲河”九溪的一条重要支流,过去的它水体黑臭,污染严重。这段时间以来,居住在溪流两岸的市民能明显发现它的变化:水量不仅变多了,而且十分清澈。
很多人并不知道,内田溪的“华丽转身”,是生活污水不再往溪里排放,还将城市污水“变废为宝”进行生态补水的结果。目前,内田溪流域共有两处生态补水点,日均补水达4万吨左右,有效增强了内田溪水体的流动性和自净能力。
位于火炬(翔安)高科技产业区的翔安污水处理厂,就是把城市污水“变废为宝”的幕后功臣。
翔安区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厂每天处理污水约9.8万吨,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地表类Ⅳ类排放标准,尾水主要作为翔安浯溪、内田溪、内垵溪、店头溪生态补水,其余部分则作为市政道路绿化用水和厂区生产用水。
水是厦门这座沿海城市与生俱来的“基因”,然而,厦门也是一座缺水的城市。因此,再生水利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翔安西部缺水,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也能变得像自来水一样清澈,让每一滴水都得到充分利用。”工作人员说道。
>>点击:尾水利用城市污水变清流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再生水利用,全市规划建设的污水厂尾水排放标准达一级A或地表类Ⅳ类水标准,为尾水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2020年,我市修订和制订《厦门市九条溪流生态补水工程规划》及《厦门市雨洪增蓄利用工程规划》。截至目前,我市再生水年度回用量为8100.04万吨,利用率已达22.11%,主要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市政道路冲洗及园林绿化,不仅做到了还水于河,更实现了让水多起来,动起来,清起来。
【名词】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今天是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今天至28日是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为“Valuing Water”(珍惜水、爱护水)。
我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主题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点击】
共管共治
共享幸福河湖
我市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河湖保护管理水平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厦门市河长制办公室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河湖共管共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河湖管理保护,促进河湖共管、共治、共享,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百姓的幸福河。
亮点1
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
我市将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最大程度整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协调各方力量,弥补“九龙治水”的不足,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根据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职责不转移”原则,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高效率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坚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协同解决涉河涉水突出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我市将健全市、区、镇(街)河长调度机制,统筹协调全局性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组建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入河排口整治等市区联合专项行动工作组,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加强清理整治现场指导,提升工作实效。将依托河长研究院等学术机构开展河道生态补水、中水回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相关河湖治理课题研究和河长制立法调研,积极构建科学研究、人才培训、咨询服务和社会实践“四位一体”的模式,开展河湖治理的科研、教育和实践,为我市河湖长制的深化推进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打造政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战略智库。
亮点2
从“旁观治水”到“责任治水”
不断整合资源,让各方力量汇集到河湖治理中来。我市将继续充实代表委员河长,聘任一定数量的区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河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对治水政策、措施、项目落实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醒、督促各级河长或责任主体尽快处置到位。将与每位“企业河长”签订责任书,鼓励他们不仅要做示范员,更要做督查员、参谋员、宣传员。将形成“行政河长+企业河长”双重配置,行政河长主导落实,企业河长认养推动,共同承担河岸管护、违法监督等工作,推动企业河长从“旁观治水”向“责任治水”的转变。
我市将持续发动“我爱家乡水”“共护幸福河”等专题行动,组织“绿水守护者协会”等民间组织参与河湖巡查监督工作,推动各区联合团委、妇联、工商联、教育局持续推进“河小禹”、巾帼护河、河长进校园等专项行动,鼓励各区创新开展党员河长、市民湖长、百姓河长、社会志愿者等民间力量参与管河护湖,重点建立“企业河长”“市民湖长”“河小禹”等3支民间示范队伍,引导民间力量广泛参与管河护湖行动。
亮点3
从“按部就班”到“独辟蹊径”
市民发现河湖治理问题想投诉,对治水有意见建议,可拨打水利部12314、省河长办96133、市长热线12345等三级河湖长制群众监督举报热线。除了常态化的监督方式外,我市的每一条河流还将有第三方专业机构巡查监督。
实施意见指出,我市要提升聘请第三方巡查监督模式,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巡查,探索采用无人机、无人船等,将第三方巡查由单纯人工巡查提升至天上看、水里测、岸边巡的全方位立体巡河模式,巡查问题的同时,建立河湖影像资料档案。
我市将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定期曝光河湖管护典型问题,及时宣传河湖治理效果,增强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利用“厦门河长在行动”公众号设置巡河功能,建立市民群众参与巡河护湖、问题举报交流的平台,采取巡河、晒图有积分,问题、建议有加分,年度累计积分。由市、区河长办给予每年高积分者表扬或适当奖励,激励全民积极参与管河护湖。
我市还将持续发挥法院、检察院驻点工作机制,由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涉河涉水典型违法案件,广泛曝光典型案例,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由检察院负责落实对河湖保护、执法履职情况的公益诉讼和指导联系,针对河湖管理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检察行动;不断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本版文/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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