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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2021年厦门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2008公顷,多于2020年的实际供应总量1898公顷,其中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95.07公顷,思明、湖里共有三幅商住地块出让。昨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厦门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厦门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布。

2021年度厦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95.07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75.47公顷(均为商品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21.29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4.44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16.85公顷),其他住宅用地98.31公顷。

思明区计划供应5.38公顷,该地块位于思明区洪莲路与蔡岭路交叉口东南侧,商品住宅用地,计划4月公开出让。

湖里区计划供应40.92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31公顷,为湖里下忠A31地块和湖里钟宅D14地块;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10.27公顷,将建江村社区发展中心二期、钟宅畲族社区发展中心、湖边社区发展中心等;其他住宅用地25.34公顷,将建金林湾花园安置房四期工程、钟宅北苑安置房一期工程、碧海嘉园、高林安置房二期工程、下湖安置房、旗山雅苑、坂美花园安置房、古地石安置房等。

集美区计划供应42.49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4.65公顷,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4.4公顷,将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洪茂居住区二期工程;其他住宅用地23.4公顷,均为安置房。

海沧区计划供应54.51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8.28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5.91公顷,其他住宅用地30.32公顷。

同安区计划供应27.36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9.43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68公顷,其他住宅用地7.25公顷。

翔安区计划供应24.41公顷,其中商品住宅12.41公顷,其他住宅12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将坚持“房子用来住不用来炒”的定位,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租赁住房等用地需求,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占比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计划10%。

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新增工业(含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将积极推进经营性公用设施用地、地下空间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方式供地范围。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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