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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已正式启动,厦门市税务局昨日发布《网上参保登记操作指南》,并就相关注意事项作出提醒。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般由居(村)委会和学校采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指南》明确了网上办理参保登记的具体操作流程: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社保业务”;选择“城乡医保”,点击“参保申报”,根据需要录入的人员数量和是否为新生儿,选择“单个参保申报”“新生儿参保增员”或“批量参保申报”。

错过集中参保登记时间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每月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或者学校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

税务人员提醒说,对于在居(村)委会参保本年度已满18周岁的“本市未成年人”身份人员,系统将自动停保,此类人员如需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则需居(村)委会或学校按照新身份重新参保。

查询这部分人员信息,先点击“信息查询”“超龄被停保人员信息查询”,再选择人员身份“本市未成年人”,停保年度起始选择本次参保年度前一社保年度,即“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最后点击“查询”。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对2020年已毕业离校学生,学校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好停保手续,即将毕业的2021年毕业生暂不办理停保手续。

其他参保人需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或停保的,也应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居(村)委会或学校办理变更或停保手续。(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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