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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厦门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正持续推进中,严打机构、组织和个人炒作二手房违法违规行为。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厦门一家中介机构存在违规行为,被暂停二手房网签资格。

市住房局的通报称,在近期整治检查中,发现欢康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存在引导业主签订带炒房性质合同条款等违规行为,及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及风险的行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暂停该公司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资格90日。

“2021年5月10日-7月8日期间,欢康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门店,均无二手房网签资格,市民请注意辨别。”根据市住房局提供的信息,欢康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旗下门店共有6家。

市住房局提醒,各经纪机构应引以为戒,坚持“房住不炒”,自觉抵制炒房,做好自查自纠。在居间服务中,不得将业主房源介绍给“炒房客”,不得引导业主签订带有约定“过户到指定第三方”“全权委托公证”“包销分成”等带炒房性质的合同条款。严格房源发布,不得为“炒房客”发布房源,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线上和橱窗、“现场带看”等线下发布房源形式。

【曝光台】

欢康房地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

旗下门店

欢康一中店:思明区万寿路6-8A2店面

欢康湖滨南店:思明区湖滨南路94号之1

欢康万寿店:思明区万寿北里173-2号

欢康文园店:思明区文塔路86号之101

欢康文灶店:思明区厦禾路851号之3

欢康千禧园店: 思明区厦禾路881号之33店面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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