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近日,厦门市政府公布了第五批历史风貌建筑名单,共有19处,其中重点保护历史风貌建筑共有3处,分别为思明电影院、思明区道平路4号住宅、公园南路2号综合楼。
为了更好地保护、开发历史风貌建筑,厦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1949年以前建造的,具有历史意义、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造型别致、选材考究、装修精巧的单体建筑以及1970年以前建造的群体建筑,进行深入探究与挖掘。加上前期认定的四批,迄今为止,厦门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共有468处。
在此次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中,不乏市民熟悉的老建筑,如思明电影院。思明电影院原名思明戏院,由华侨曾国办、曾国聪两兄弟于1927年投资建设,并于1929年竣工开业,是当时厦门新市区首家既能放映电影又能演出歌舞戏曲的戏院,建成以来一直是厦门市中心的标志性建筑。今年,思明电影院再次进入全面升级改造,从建筑安全和外观进行加固和修复。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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