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厦门新闻
分享

海西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 近日,备受关注的楼市新品种——厦门安置型商品房(简称安商房)报建的消息不断传来,引发关注。

今年初,厦门发布了《关于明确安置型商品房相关事项的通知》,以加快推进新建安置房建设、分配、交易市场化,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出让型安置房(即安置型商品房)。

日前,下湖安商房一、二期工程报建信息公布,拟建23栋住宅,1栋幼儿园,总投资近22亿元,计划6月开工,预计2023年12月建成;体育公园片区高林安商房二期工程总投资约5.81亿元,计划6月开工,预计2023年12月建成;金林湾花园安商房四期工程总投资约15.79亿元,计划6月开工,预计2023年12月建成。

另外,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久前发布七宗安置型商品房用地信息的公告,其中湖里6宗,集美1宗,地上总建面近86万㎡,总套数区间8909-9894套。这些房子的户型比较多样,小套的有40-50平方米,大套的有200多平方米,此外还有复式户型。

链接

厦门安商房销售条件有诸多限制

安商房销售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可以购买?记者了解到,安商房的销售条件有诸多限制。在厦门七宗安置型商品房用地信息的公告中,湖里6宗安商房,“须根据相关规定按湖里区政府确定的价格销售给被拆迁人。剩余未安置的居住房源由厦门市湖里区政府指定单位按湖里区政府确定的价格回购”。

而集美1宗安商房,“须根据相关规定按集美区政府确定的价格销售给被拆迁人。剩余未安置的居住房源等,建成后按照《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安置型商品房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记者了解到,这些安商房的房源须根据相关规定按政府确定的价格销售给被拆迁人。也就是说,安商房将优先出售给拆迁户。而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剩余房源数量、位置、是否有车位等,目前都是未知的。

今年初,厦门在《关于明确安置型商品房相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安置型商品房分配后,剩余房源可统筹作为安置房、保障房、人才房等政策性房源使用,或按规定通过公开拍卖等市场化方式处置。”(记者  叶子申)

责任编辑:唐秀敏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知名电竞企业遭“跨省执法” 超4亿资金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