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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实17.93亿元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厦门10部门铁拳出击打击“炒房”

严打四类典型违规行为

●利用全项公证委托规避过户2年内不得交易的规定,短线“炒房”

●突破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居间服务的限制,低买高卖,推高房价

●套取银行贷款挪用于购房融资或构建资金池囤积房源

●形成买卖价差收入未纳税,涉嫌偷漏税收

东南网6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局获悉,自今年4月中旬以来,厦门市10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共同整治、联手打击“炒房”、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厦门市住房部门共立案查处29起涉嫌违法“炒房”行为。

住房部门立案查处29起“炒房”行为查处1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据介绍,厦门市住房局从岛内热点片区切入重点整治,逐步拓展排查范围,最终覆盖全市。截至6月4日,共排查热点片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2631家,抽查了3151套房源的信息发布档案,已对29起涉嫌违法“炒房”行为立案查处。

据统计,厦门市目前已累计暂停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共22家机构门店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资格;取消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资格。

除此之外,已协调解决房产交易纠纷26起,所涉房产交易价值1.08亿元。

银保监部门

查实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2725笔共计17.93亿元

厦门银保监局高度关注辖内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增多现象,依托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月开展信贷资金流向滚动排查。目前,通过自查及监管排查查实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2725笔共计17.93亿元,其中确认被“炒房”组织直接套取114笔共计1.01亿元。

同时,厦门银保监局筛查小额贷款公司为购房人提供过桥贷疑点线索共计258笔,移送市金融监管局核查、查处,严格落实禁止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等监管要求。目前,市金融监管局已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将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的信贷资金压降4.50亿元。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房地产广告违法案件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存量房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排查,重点围绕价格、不正当竞争、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办案。

截至今年5月31日,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80余家次、核查线索800余条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价格提醒告诫书42份、价格宣传手册100余份,查处4起房地产广告违法案件。

税务部门正对“炒房客”涉税线索进行调查

厦门市税务部门重点负责调查涉嫌“炒房”的机构和人员偷、逃、漏税等情况。

目前已对个别涉嫌“炒房”人员下发税务检查通知书并进行调查。下一步将继续配合行动,对“炒房客”涉税线索进行调查,补齐相关材料,对少缴税款查补入库,依法处理。

司法部门五项措施规范涉房委托公证

近日,厦门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联合采取“规范公证文书,避免歧义表述”“加强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动”等五项措施来规范涉房委托公证。

公安部门依据权责,积极参与到此次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中。针对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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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四类典型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铁拳不停。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查处的典型违规行为包括四大类:

1.利用全项公证委托规避过户2年内不得交易的规定,短线“炒房”;

2.突破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居间服务的限制,低买高卖,推高房价,至少涉及15笔有价差交易,价差合计1184万元,增幅22.8%,买卖间隔多在6-9个月间;

3.套取银行贷款挪用于购房融资或构建资金池囤积房源;

4.形成买卖价差收入未纳税,涉嫌偷漏税收。

下一步,厦门市将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扩大战果,全面打击学区房炒作,重点从金融、税收、市场监管、公证、中介管理等方面着手,全链条管控,切断“炒房”路径,优化交易流程,完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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