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5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近日,由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制定的《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方案明确,到2021年10月底前,福州、厦门中心城区基本完成主要道路、广场、各类服务窗口等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其他设区市在2021年底前完成;到2023年底,全省各类公共建筑和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基本完善。
方案要求,福州、厦门所辖各县(市、区)在2021年9月底前应各打造1个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示范区;其他设区市2021年底前,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七类场所各打造不少于1个示范样板。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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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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