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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史婉慧)民以食为天,食品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已顺利通过供厦食品标准审评委员会的审查,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作为全省首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类团体标准,《规范》通过对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人员管理、检验等10个方面进行设定,明确了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旨在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过程,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进一步细化规范

据介绍,即将发布的《规范》,着重对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管理、食品原辅料管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以及包装和标签、检验、存储与运输,不合格品处理做出统一规定,提出了既符合小作坊生产加工实际又能保障食品安全水平的相应要求。

如针对小作坊生产规模小、生产人员少的特点,对小作坊的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仅做最基本的原则要求。但涉及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对于公众重点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细化规范。

如对食品的包装和标签,《规范》要求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应以预包装或散装形式销售,并应有标签,上面应标注食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名称、登记证编号、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散装食品如果进行二次包装,应按照原包装食品标签进行标识。

为防止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规范》除规定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外,还明确提出了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专用称量工具、应实施专人专柜管理以及加贴标识等要求。“通过这些规定,可有效规范之前小作坊存在的无计量使用添加剂、添加剂误用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充实了地方标准管理体系

据了解,2018年以来,厦门已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先后发布了全省首个特色食品团体标准——《土笋冻团体标准》,以及“新圩嫂”公用品牌系列团体标准。此次《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充实厦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体系。下一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从品牌、标准、中华老字号等多维度,推动厦门食品小作坊从加工价值向品牌价值、文化价值的核心竞争力提升。

【背景】

引导传统小作坊走规范化生产之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史婉慧

改善传统小吃手工作坊脏乱差的生产环境,给达到要求的小作坊办理“核准证”,制定标准引导传统小作坊走规范化生产之路……今年7月底,伴随着厦门辖区现有的259家小作坊全部取得《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3家小作坊成功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曾给人留下“小、脏、乱、差”印象的食品小作坊旧貌换新颜,厦门的“古早味”制作也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态势。

小作坊有着规模小、涉及面广、产品种类多、分布区域宽泛、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等特点,蕴含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始终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大难点。

近年来,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主动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将社会共治作为破解小作坊监管难题的主要路径,把传统食品行业治理、集约发展、品质提升、品牌创建融合到“食品安全”、美丽乡村建设等战略决策部署中,构建政府落实总责、监管部门严格监管、行业协会自律规范、保险共担风险等多元参与、多措并举的综合治理体系,拉开了推动食品小作坊“华丽变身”的大幕。

普查建档 制定小作坊食品目录

既要保留舌尖上的美味,留住乡愁记忆,又要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借机构改革、食品监管职能整合的契机,从食品安全治理、保护传统产业、便利群众生产出发,采取统筹治理、分类监管、规范引导等方法,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对全市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治理提升。

2015年9月,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报请厦门市政府公布了《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实行小作坊食品目录管理;随后又通过增补品种明细、合并产品类别、征求专业意见等方式,于2017年11月发布了新《目录》。

新《目录》涵盖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蜜饯产品等11大类44小类,充分考虑了老百姓日常消费、低风险和厦门传统特色食品等因素,并规定了各类小作坊产品的工艺规范。生产纳入目录范围食品的小作坊,只要按照相关要求从质量管理、加工场所、设备和加工器具、人员管理、生产加工等方面对生产条件进行规范,经核查并检验后,即可获批拿证。自此,小作坊告别了“无证可取、无规可依”的尴尬境地。

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已有274家小作坊取得了核准证书。

示范引领 打造“名特优”品牌

2016年至2018年,市市场监管局连年制定并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小作坊示范创建单位按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改进和完善生产加工条件,建立健全适合小作坊生产实际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明。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对评选为厦门市示范点的小作坊给予3万元的奖励金。目前,厦门已创建4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提前两年完成了国家提出的创建要求。其中,3家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

2019年,《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正式出台,明确提出厦门将在三年内陆续打造一批规模小、声誉美,场所小、工艺精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到2021年末,努力使“小而美”、“小而精”的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建设成为常态。同时推动成立新圩豆干小作坊联盟,鼓励小作坊联小做大,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检验。2020年,在厦门市食安办指导下,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还举办了厦门首批“十佳”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评选活动,以示范引领 ,打造“名特优”品牌。

重拳出击 整治取缔“黑作坊”

在对小作坊进行规范引导和督促办证的同时,对那些不合规且屡教不改的经营户,监管部门也加大了查处力度。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每年都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粮食加工品、糕点、豆制品、淀粉制品等问题较多的食品开展重点整治。

在专项治理中,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地下黑作坊的查处力度,对藏身农村、城乡接合部的食品加工点进行排查;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对涉嫌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最高予以30万元奖励。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了一批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厉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有效提升了厦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总体安全水平。据介绍,自2016年厦门启动小作坊全覆盖监督抽检以来,小作坊监督抽检合格率从98.0%提升到2020年的99.38%,实现了小作坊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的目标。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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