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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为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上门服务常态化落实机制的通知》,将为行动不便、有残疾人证办理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残疾评定上门服务工作。

据介绍,本市户籍或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跨省通办”“跨市通办”中长期瘫痪在床、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有办理残疾人证需求的疑似重度残疾人,将有医生定期开展上门评定服务。具体时间间隔根据实际需要由各区自行确定。对于办证申请人居住过于分散、上门评定确有不便的,可以视情况安排到村(居)委会、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进行集中评定。

申请人需要向村(居)残协提出申请(书面或电话申请)。符合残疾评定上门服务条件的,将有医生开展上门评定或集中评定,相关费用由区残联统筹解决;上门评定或集中评定后,符合残疾人证办理条件的,将提供残疾人证快递邮寄或送证上门服务。(记者 何无痕)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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