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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刘蓉 通讯员 夏一保)自10月26日0时,厦门停止运行原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以来,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准备充分,参保人就医购药平稳有序。昨天上午,市医保局副局长陈秀新接听市民热线,对系统停用期间的疑难热点答疑解惑。

系统停机切换工作于10月31日前完成。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继续延迟开机时间,将另行通知。

上线后,将先恢复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陈秀新特别提醒市民,为方便广大参保人今后能够享受更为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建议尽快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作为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的个人唯一的医疗保障电子身份凭证,全国通用、应用广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不仅可实现参保人在本地定点医药机构全流程扫码就医购药,还可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扫码直接结算,同时可凭码办理医保业务。

厦门医保信息将与国家接轨

本周二(10月26日)至本周六(10月30日),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厦门正在推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相关工作完成后,厦门医保信息将与国家接轨,逐步解决全国各地信息平台差异大、数据不互认、参保人办事不便利等问题,今后参保人无需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可全面实现医保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停机切换期间就医购药注意事项

停机期间,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均暂停,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所有医保窗口经办服务,以及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各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等也都暂停。

针对停机切换对参保人就医购药和办理医保业务带来的影响,市医保部门温馨提醒广大参保人:

本地就医结算

如非急需,建议待新平台上线后就诊、购药。若确有急需在停机期间就诊、购药,可按照以下方式应对:

1 门诊就诊,可凭医保卡、电子健康码或临时就诊卡存足预缴金,先行垫付,正常就诊,待新平台上线后回原就诊点冲销结算。

2 入院治疗,可先自费办理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入院手续。

3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由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至购药的定点零售药店冲销费用。

异地就医

1 在异地就医的厦门参保人请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厦门医保经办业务恢复后,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2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在停机期间无法备案的,待经办业务恢复后再补办备案手续,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暂停医保经办业务

停机期间,所有经办业务延后办理。

上线国家平台后医保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新平台上线后,医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与以往相同,所有门诊、住院、购药等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停机期间产生的

医药费用冲销与报销

1 参保人在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的医药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可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回原就诊点冲销结算,冲销时间持续到今年12月底。

2 参保人在异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的医药费用,待厦门医保经办业务恢复后,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医保业务

办理时限延长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无法办理医保业务,医保经办部门已调整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发生医药费用的报销时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生育津贴申领期限顺延。

医保经办业务及

特色业务将逐步恢复

因新平台优先解决全国共性化业务,上线后先恢复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其他医保经办业务、原厦门创新特色业务如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互联网+”医保支付、家庭共济、委托代配药等将视上线新平台情况逐步恢复。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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