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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租房,先查“身份证号”!厦门市租赁房源有了专属核验码,实现“真人真房真委托”

东南网12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颖娴) 厦门市租赁房源有了专属的房源核验码,租房族以后在网上寻找房源时,请认准这个“身份证”。近日,厦门市住房局联合厦门市委网信办、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工作部署会,对厦门市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二房东”)代表等,进行租赁房源信息发布业务培训。

部署会上,厦门市住房局权威讲解了房源核验码生成规则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商业平台、租赁企业获取房源核验码的流程。

“一房一码”持码发布房源信息

根据厦门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发布房源信息应当包括发布主体、房源核验码、房源位置、朝向、户型、面积、价格和装修情况等内容。同时,发布房源信息必须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的要求,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为确保发布的信息为“真房真人真委托”,厦门市住房局建立租赁住房核验机制。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信息系统需接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或“厦门房产之窗”,完成数据对接后,“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或“厦门房产之窗”将对发布主体提供的房源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租赁系统将生成房源核验码;核验不能通过的,则无法生成核验码。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持有核验码的房源,才可以在各网络信息平台进行房源信息发布。房源完成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整租)、房源核验码失效时,“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将通过接口统一通知各网络信息平台下架该房源信息。

六重核验实现“真人真房真委托”

“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同时对接市法人库、网上房地产系统,确保房源发布主体的真实性。系统对房源发布信息进行六重核验:产权核验、标准地址真实性核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核验、保障房核验、危房核验、公房核验,实现“真人真房真委托”。

完成信息登记加强信息内容审核

部署会上明确,“二房东”们需要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住房租赁企业,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向厦门市住房局办理基础信息登记,有网络信息平台的还需对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向受厦门市住房局委托的中介行业协会办理基础信息登记,有网络信息平台的还需对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及时接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将房源信息纳入系统平台管理。

同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个人房东可自行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名下的房源信息,平台会对发布者身份和房源真实性进行核验。

小贴士

如何读懂房源核验码?

在房源核验时,提供产权信息的,根据权利人和产权信息进行房屋产权核验;未提供产权信息的,根据委托人信息和房屋标准地址进行房屋真实性核验。

房源核验码的格式为:ZFSM-Y(提供产权信息房源)/N(未提供产权信息房源)+年月日8位数字(房源核验码生成日期)+5位流水号+一位核验码(随机)+一位核验码。如:ZFSM-Y202111120068414。其中,ZF代表“住房”;第三、四位字母是所属区的首字母(思明:SM;湖里:HL;海沧:HC;集美:JM;同安:TA;翔安:XA)。

房源核验后生成核验码,有效期为30天。同一套房源若在30天之内再次核验,则核验码不变,以最后一次核验时间起算30天有效期。30天过期后,核验码失效,重新核验时,会生成新的核验码。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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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租赁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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