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鑫惠)昨日,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吴目国做客市长专线,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1年,全市受理群众涉薪举报投诉件2835件,同比上升56.6%;协调处理件16206件,同比上升42.4%;立案查处420件,同比增长147%;通过立案查处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603万多元,同比下降78.3%。与去年同期相比,工资类案件的重点行业由建筑行业转变为居民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所涉金额均较小,因此,案件数量、涉及人数增长较大,而涉及金额大幅下降。
《条例》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于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三种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人社局将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欠薪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工作,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查实的欠薪问题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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