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厦门新闻
分享

4月1日起 全市40万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时间: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徐然 林丽萍)厦门近4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迎来“及时雨”。3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今年4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该政策预计将惠及厦门全市近40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这些利好政策受到广大市场主体关注。”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数量逐年增长,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已逐渐成为支撑经济稳步增长的重要力量。但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之这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存、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公告》的落地实施,将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据介绍,为切实为小微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公告》明确,自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为确保一系列税惠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厦门市税务局依托大数据平台,对全市符合享受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税企邮箱等途径精准推送相关税惠政策,对纳税人如何开具“零税率”发票,以及正确申报进行宣传辅导;同时,该局第一时间升级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功能,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应享尽享税惠红利。

“征收率从3%降到1%,再到如今直接免征增值税,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也让我们越来越坚定发展信心。”位于集美区的厦门欣艺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蔡家寸告诉记者。该企业通过经营高校、中小学校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近年发展势头越来越好,但由于疫情,企业相关业务受影响,生存与发展均受到不小冲击。“从税务部门了解到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我们都很开心。”蔡家寸说,根据去年的口径测算,企业今年4月至12月含税收入预计在330万元左右,新政落地后预计可减免增值税和附加税10多万元。他表示,广告传媒行业最重要的是人才,企业准备将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稳岗和加强人员储备,平稳渡过疫情难关。

责任编辑:唐秀敏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漳州:国道G324项目A2标段东环拼宽顺利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