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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玲玲)今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厦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厦门全市范围内适用,即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据悉,新出台的若干措施共12条,主要扶持对象为注册登记地、实际经营地、税务登记地在厦门市的法务机构,覆盖范围包括法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泛法律服务机构三类型。

若干措施立足实际,围绕支持高端法务机构落户、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培育专业人才等方面,着重突出三方面特点:突出吸引优质高端机构,重点引进、扶持规模化、专业化的法务机构;突出激励涉外交流合作,着力发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法务机构;突出激发本地行业的内生动力,推动法务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根据若干措施,主要的奖励补助措施包含:支持高端法务机构落户,支持发展专业特色法务机构,鼓励引进境外优秀法务机构及人才,支持法务机构做大做强,支持法务机构提质增效,支持搭建高端交流平台,支持培养法治人才,以及支持重大创新。

其中,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高端法务机构,在本市新设立总部并实际运营满一年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在本市新设立分所并实际运营满一年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30万元。在本市新设立代表处等办事机构的境外法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并实际运营满一年的,最高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200万元。

若干措施还提出,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法律服务机构中的法律服务专门人才纳入全市各类人才评选范畴。厦门市、六个区现行关于企业的各类人才扶持政策,适用于若干措施中所指法务机构的专业人才。此外,与本市已公布相关政策措施重合的,可择优但不重复享受奖励与补助。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大力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各项要素保障。此次出台的新政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快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发展高端法律服务业,构建法务产业生态链,推动形成全链条全周期政策保障体系,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推进厦门高质量发展,让市场主体专业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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