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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林雯)日前,思明区形成了《民宿管理办法(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思明区拥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形成了一定的民宿产业集群。去年,思明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情实际制定推出《民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民宿在思明区的开办条件、经营管理和管理监督机制,划定中山片区、曾厝垵片区和黄厝片区为民宿开办区域。其中,针对民宿开办条件,《民宿管理办法》在经营规模、房屋安全标准、环保排污要求等方面也有更详细的要求,禁止在住宅楼、住宅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住宅部分内开展民宿经营活动。

目前,《民宿管理办法》实施已满一年有效期。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民宿经营行为,思明区结合管理办法出台工作实际,形成了《民宿管理办法(修订稿)》,市民群众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全文,相关意见建议可于5月11日前发送至区文旅局邮箱:2381969345@qq.com。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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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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