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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杨晓辉 孙春燕)跨境电商企业快来领“红包”!厦门市从五大方面发力,真金白银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高质量成长,单项最高奖补200万元。

记者近日获悉,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2-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围绕跨境电商独立站建设、公共海外仓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集货仓建设及供应链平台建设等五大方面发力,真金白银给予企业奖补,单项最高奖补20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独立站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对独立站达一定业务规模的品牌企业予以补助。对拥有自主品牌且独立站上年跨境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人民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运营)公共海外仓,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海外仓项目,单个海外仓予以5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封顶扶持资金200万元。

鼓励建设、应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助力跨境电商企业做大业务量。对自有线上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上年服务厦门企业超5家(含)且被服务企业通过平台的外销收入超5亿元(含)人民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各区发挥厦门市区位优势,积极引入服务于知名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的高能级集货仓项目,引导建设布局合理、高效规范、技术领先、服务创新的集货仓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吸引跨境货物向厦门市集聚,打造跨境电商集货中心。对上年集货仓跨境收入超过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人民币的集货仓运营主体,在各区扶持政策基础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年度奖励。

支持建设供应链服务平台,创新产品及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碎片化、个性化市场需求。对供应链平台上年跨境交易额3亿元(含)人民币以上、平台活跃商户超1000家、工厂占地超1万平方米的平台企业,一次性予以100万元补助。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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