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全面顶格、应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新增出台了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超200亿元。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如同“及时雨”,将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工信、商务等十几个部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围绕着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用好“财政+金融”的政策工具,在工业、商贸、交通、文旅等领域,新增出台了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据厦门市财政局局长林志成介绍,这些一揽子政策的出台,预计将为厦门企业减负超200亿元,其中减或缓(返)医社保缴费145亿元、退税和减免租金42亿元、财政新增支出15亿元。
此外,厦门市还将大力推行各类助企纾困政策“免申即享”,确保所有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记者 白若雪)
市商务局
出台六大举措
稳商务稳经济
近日,市商务局发布《扎实稳住商务经济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稳商务六条”),从支持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支持各区扩大消费券发放规模等6个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扎实稳商务、稳预期、稳经济。
厦门将投入120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今年6月至9月限额以上汽车、家电销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9%以上的,对其增量叠加给予6‰的奖励。同时,厦门将再投入3000万元,加大对各区促消费的支持,对于各区2022年6月至9月通过线上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财政支出金额按照40%的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全力扩大消费券发放规模。
此外,厦门还将补贴餐饮企业平台服务费用,对2022年1月至9月累计营业额达到平均增幅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50%比例补贴其6月至9月平台服务费用。
同时,厦门还将加大经贸专业展会补助力度,最高一次性补助20万元;加大信保统保支持力度,对上年出口额600万(含)美元以下的政府平台小微企业统保保单单一买家赔付上限从5万美元提高至10万美元,小微企业信保覆盖率力争不低于40%。(记者 冯娜)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
500亿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小微、民企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会同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部厦门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联合印发《金融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12项内容,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措施》,厦门将做好货币信贷政策贯彻实施,推动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稳中有增。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支持企业和项目名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并统筹考虑展期、下调利率、重组等手段,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安排不低于5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小微、涉农和民营企业。
进一步简化应急还贷资金申请流程,鼓励金融机构运用财政贴息、技术创新基金、纾困基金、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等政策性支持工具,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取消反担保要求,并根据厦门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补助或奖励。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出口信保承保条件,提高理赔效率,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服务小微企业政策清单,细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记者 叶子申)
市文旅局
8条举措促文旅行业恢复发展
市文旅局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文旅行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8条具体举措。《通知》从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根据6月企业缴交失业保险的员工数量,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对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发放稳岗补贴。
对旅行社、限额以上宾馆饭店、营业性演出等经营单位,自6月至12月内发生的30万元及以上银行企业贷款,按年化贷款利率1.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每家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专项用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或扩大再生产。
对规模以上旅行社1月至5月营业收入排名前30的按照3个档次给予纾困补助:前5名每家补助50万元,第6名至第15名每家补助40万元,第16名至第30名每家补助20万元。
对于有门票收入的A级旅游景区(不含鼓浪屿、园林植物园)按照1月至5月营业收入的排名顺序分为3个档次给予纾困补助:前5名每家补助50万元,第6名至第10名每家补助20万元,第11名以后每家补助16万元。对于没有门票收入的A级旅游景区(不含园博苑、集美鳌园、绮丽珊瑚文化园),每家补助10万元。(记者 叶子申)
市人社局
为企业个人发放奖补18.52亿
6月1日,市人社局印发实施《关于援企业稳就业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内含8条政策。该政策将为厦门企业减轻负担1.77亿元,为企业和个人发放各种奖补18.52亿元。
三延续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将单位缴纳部分由法定3%降至0.5%,个人缴纳部分由法定1%降至0.5%。今年6月至12月期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0.5%下调至0.3%。
●鼓励企业吸纳新成长劳动力,今年4月至12月,对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的企业,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招工奖励。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根据参保缴费时长发放最高1000元/月,符合领取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1005元/月。
三增加
●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从原有的5个困难行业进一步扩大到22个国家公布的困难行业。
●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区,可对封控、管控区域内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封控、管控区域外,今年一个自然季度的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出现同比下降的参保企业,按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两优化
●继续顶格实施国家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纳入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根据技能证书等级给予最高2000元补助。继续放宽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条件,将累计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3年调低至1年。(记者 张鑫惠)
市住房局
出台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日前,厦门市住房局升级支持性政策,进一步为企业群众纾困解难,切实稳经济、促发展。
近日,市住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免除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的通知》。政策明确,承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包括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的车库等其它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免除租金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组织摸底,主动靠前服务,做实做细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办理租金免除手续,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
据了解,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厦门还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与之前的住房公积金纾困解难政策相比,除了“单位缓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职工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可不作逾期处理”等内容外,新增一条支持性政策——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提升20%。
这一阶段性支持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该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阶段性支持政策施行期间,企业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逾期利息。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
(记者 叶子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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