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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颖娴)从2022年7月1日起,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的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8884元,下限2030元。月缴存额上下限也有变化,上限为6932元,下限为204元,上限比去年增加616元。此次调整将延续到2023年6月30日。

根据规定,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面,根据规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方面,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在办理方式上,可通过线上办理或者银行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gjj.xm.gov.cn)综合服务平台办理;通过银行办理时,单位经办人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应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书。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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