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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以后,厦门企业从事跨境航空货运业务,可以得到更大力度的扶持。日前,为落实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国际航空货运能力、优化航空货运扶持政策的要求,贯彻落实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战略,《厦门市进一步加快跨境航空货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出炉,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措施中强调,航班补贴采用“里程补贴+货量补贴”方式,采用“多飞(航程)多得、多拉(货量)多得”的国内主流补贴方案。

根据主要商贸物流往来的国家和地区,按照航线的相对近点和相对远点,亚洲选取航程集中在2500至6500公里的东南亚和东北亚航线;洲际选取航程集中在7500至11500公里的大洋洲、欧洲和北美洲航线,按照航程、载量和班次测算。

按照国内机场通常采取的补贴标准执行,为提升货邮吞吐量,兼顾吸引全货机非定期航班和“客改货”航班来厦开行航班,采取“一口价”,不再根据航程细分补贴金额。

据了解,措施的政策内容主要考虑设置更大补贴力度、设置更具体操作性条款等八个方面,其中补贴力度方面,将洲际航线的补贴上限从8400万元提升到11000万元、亚洲航线的补贴上限从2100万元提升到5000万元,鼓励企业加密航班,提升航线的稳定度,提供更多运力、更多舱位,进一步提升货邮吞吐量。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增加了金砖国家等厦门市政府认定为重点开航国家的全货机定期航线补贴条款,在航线补贴基础上额外给予航线补贴标准5%的补贴。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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