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翁华鸿)在厦就业符合一定条件且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含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获得每人8万元一次性奖励,这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民政局了解到的信息。目前,厦门有6人符合这一项奖金申领条件。根据市民政局制定出台的《厦门市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奖金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奖金申领人提出申领时,应处法定劳动年龄阶段且申领前五年在厦门市连续就业。《办法》实施时已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应在办法实施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领;《办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应在具备奖金领取条件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领。
2015年以来,民政部先后选拔、认定了两批次、84人(每批42人)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厦门有1人获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奖金为10万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奖金为8万元。两项奖励政策来源于不同阶段的决策部署,如满足条件的,可同时申领。随着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厦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目前全市已有8844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6444人、社会工作师2394人、高级社会工作师6人,占福建全省33%;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者16.74人,位居全国前列。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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