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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在停车场内增设新能源换电站,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了——《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补充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近日正式印发。《补充通知》提到,在既有停车场以设施设备安装的换电站,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增设新能源换电站,需要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吗?”近日岛外某街道办工作人员陈先生,通过市资源规划局官网留言板咨询增设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事项。他询问,辖区内新能源车辆越来越多,但由于辖区内缺少换电站,有些车主得多跑几公里去换电。经与辖区内部分车主沟通后发现,支持换电的新能源车辆具有一定数量,且充电需求迫切,为此街道想在所管辖停车场内统一增设新能源换电站。对此,市资源规划局审批管理处工作人员回复,由于建设换电站不涉及打地桩钢筋混凝土等常规建设工程方式,属于地表增设设备,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据悉,为推动新能源的发展,之前市资源规划局已发文明确“停车场增设充电桩,2.2米以下充电站防雨车棚,距屋面2.2米以下、设备边缘与女儿墙大于0.5米的光伏设备”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此次《补充通知》中对其再次补充,在既有停车场以设施设备安装的换电站,也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是市资源规划局持续简化关于民生问题、企业发展办理频率较高工程规划审批手续的举措之一。市资源规划局表示,未来还将进一步扩大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范围,惠及更多市民、企业。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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