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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日前,《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施行,主要从鼓励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加快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等三个方面,着力以“真金白银”等奖励、扶持方式,推动厦门火炬高新区数字经济发展。《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措施》,在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厦门火炬高新区对当年度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相关示范项目的火炬高新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包含其关联企业)每年获得奖励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对首次获批省级或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本项奖励,但该条款可与省、市级政策叠加享受;对当年度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下、企业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8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享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定的销售奖励;对实际开展游戏运营以及动画、电影发行业务的园区企业,按其运营的游戏、发行的动画和电影在当年度取得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对于参与过当年度上映动画、电影的制作公司,按其制作费的1%给予奖励,但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在加快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措施》规定,根据市级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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