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近日,市住房局承接“省外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这一审批事项。机构若需办理,可直接在网上申办,也可到市住房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据介绍,按照《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一级资质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具体要求为: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等。
该业务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需要办理备案业务的机构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线下,机构可备好《一级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登记表》、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前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C厅34号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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