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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宇姗 通讯员 陈智勇)随着城市夜景照明的迅速发展,因人工光所造成的“光污染”成为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光污染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关注。昨天上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厦门市光环境控制规划(2022-2025)》(以下简称《规划》),并就厦门市光污染治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介绍。

针对光污染治理出台具体措施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在2021年颁布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中,厦门市便在地方立法层面引入“光环境”这一概念。此次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编制《规划》,旨在更好地落实《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内容,从厦门市自身自然禀赋、文化产业特色和生产生活需求出发,将环保、节能、生态作为城市光环境管理的核心目标,建立有效的光污染控制要求、管理维护建议。《规划》内容以居民生活为重点制定任务和措施,从户外照明、夜景设计、道路照明、建筑照明和广告招牌设置等多个方面,加强照明设备使用管理,并引入绿色照明、智慧照明等内容,力求提高节能效率,对废弃照明设备进行充分的回收利用。针对玻璃幕墙反射光问题,《规划》则立足当前的国家标准,从玻璃幕墙位置设置、材质选择和立面设计方面进行规范和建议。而在减少光污染对动植物和生态的影响方面,提出规范城市公园照明、减少公园上射光通量、不对古树等珍稀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等措施。

除此之外,《规划》也针对河湖岸线的景观照明提出了规范,尤其是筼筜湖和厦门市夜景建设重点区的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要求在这些区域开展夜景规划时,应当充分评估夜景工程对鹭科鸟类和珍稀海洋生物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人工灯光外溢。

划分重点控制区严格限制人工照明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更科学地划分光环境重点控制区、限制建设区、适度建设区和优先建设区,项目组采用空间抽样的方法选取了50个地面样点并在样点处进行实地照度测量。通过建立地面照度值和卫星遥感影响辐射亮度值之间的关系,对厦门市不同用地类型夜间明亮程度进行划分,最终以自然保护区、湿地、林地、公园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作为光环境的重点控制区。

《规划》对重点控制区要求严格限制人工照明,保持城市暗天空;对限制建设区,要求在保障功能照明的基础上,严格限制景观照明;对适度建设区,可在保障功能照明的基础上,根据夜景要素特点,适度建设景观照明;在优先建设区中,在保障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宜优先安排景观照明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厦门市光环境控制规划(2022-2025)》的发布,是一次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将为后续强化监测、规范光污染评价、加强光污染治理执法等工作打下基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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