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张凌帆)下月,厦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正式启动。导报记者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学校或居(村)委会可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城乡居民也可自行通过“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等渠道办理。
据介绍,厦门市医保年度自2023年起调整为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参保人需在集中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可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医保待遇。
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分为两大步骤,即“参保登记”和“申报缴费”。在“参保登记”环节,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申请,其他城乡居民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学校或居(村)委会接受申请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此外,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也可通过“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等渠道自行办理参保。
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参保人员,在新年度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及时缴费即可。参保人需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或停保的,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居(村)委会、学校或“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办理。对于未及时停保而误缴2023年城乡医保费用的,必须在2023年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2023年1月1日)之前提交退费申请。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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