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谢嘉迪)供水水质的好坏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经检测,全市14家自来水厂的出厂水和管网水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
近期,厦门市水务中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莲坂水厂、海沧水厂等14家自来水厂的出厂水、管网水水质进行抽检,此举旨在协助加强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据介绍,供水水质“好坏”的衡量标准,包含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毒理、微生物、放射性和消毒剂余量等106项指标。根据《标准》,厦门市水务中心对各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采样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采样操作流程,样品的保存、管理及运输等环节,要求检测单位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购物票据等方式保存证据;对于每个样品的信息,通过准确标注记录采样位置和样品图片,为其打上独一份“标签”,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
下一步,厦门市水务中心将继续强化水质监督管理,严格把控水质安全关,为更安全、更清澈、更好喝的市民生活用水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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