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奕琳 张芯雅)日前,《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人才个人贡献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岗位人才(以下简称“人才”),年薪(税前)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的方式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具体奖励措施为,不超过70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3%予以奖励;70(含)-100(不含)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4%予以奖励;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上一年度税前年薪的5%予以奖励;当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细则》要求,人才在用人单位任职一年以上,且申报时在职在岗;人才上一年度的年薪(税前)达到50万元以上;担任中层以上技术、管理岗位。
据了解,该《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中“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及技术岗位人才按照个人贡献适当奖励”的规定,推动倍增企业人才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支持企业引才聚才用才。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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