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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周莹)企业开展数字化提升最高奖励300万元,建设数字综合服务平台最高补贴300万元,建设数字领域重点创新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最高奖励500万元……厦门自贸片区新一年度数字化发展专项资金即日起开始申报。

为推动片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促进片区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2021年出台《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数字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规定商事注册登记在厦门自贸片区、税收收益归属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开展数字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仓储、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数字化、信息化提升业务或项目的,以及被列入国家、省、市、厦门自贸片区数字化建设重点项目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获得数字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分为数字化提升奖励、数字化重点项目贷款贴息、数字化示范建设奖励、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补贴、数字化创新载体建设奖励、数字化认证补贴、数字经济标准制定奖励等七类具体项目,单家企业单项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申请数字化认证补贴项目的企业,可以登录网站“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http://ftz.xm.gov.cn/)的“免申即享”模块直接享受补贴。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提醒,申报时间截至3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时间申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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