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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集美区酒类销售单位

执法人员检查酒类标签标识是否规范。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启国 黄煜)昨日上午,市食安办“月月十九查酒”行动组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媒体记者和抽检机构,对集美区三家酒类销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酒类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落实包装标识标签相关规定,酒类经营者索证索票、储存、销售记录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明码标价等。

从检查结果来看,商家在酒类标签标识管理方面均较规范,也都建立了经营台账;但检查也发现个别商家进货票据内容不够完整,部分酒类存放不够规范,执法人员当场指出问题,要求商家按相关规定落实整改。

高集轩酒类经营部 进货票据按月存放 台账管理比较规范

位于集源路107号的高集轩酒类经营部,店面面积不大,但洋酒、红酒和白酒品类并不少,店内的货架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酒类商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所售酒品均是向各品牌代理商进货的,且进货时能索取、保存供应商资质凭证、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凭证等,并按月份存放,进货台账比较规范。

在这家店内,集美市场监管所副所长苏雅芳随机抽查了“麦卡伦蓝钻15年单一麦芽苏格兰威士忌”,以及“松井单一麦芽威士忌(日本樱花木桶风味)”,要求商家提供上述两款洋酒的进货单据。商家很快找出了前者的进货单、质检报告和第三方的检验报告,均符合标准;而后一款酒,因为是2021年之前进的货,相关票据已由财务汇总收纳,店内现场没有留存。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酒类等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并未违反规定。但执法人员也要求商家找财务补齐相关票据,后续将通过“回头看”检查进行落实。

检查也发现,该店将部分装酒的纸箱直接放在地上,未按要求做到“离墙离地”,执法人员指导商家当场整改。

嘉丽商贸有限公司 许可证到期未撤下 店内未留存进货票据

在位于浔江路189号一层B单元的嘉丽商贸有限公司,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店入门处悬挂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照,发现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于去年5月23日到期。

“2022年元旦起,厦门经营主体属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需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无需再申请办理许可证。”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监管系统查询,该店已于去年3月,即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前,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执法人员提醒商家,过期的许可证应及时撤下,避免造成消费者误解。

在这家店内,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查了“马爹利名士干邑白兰地”以及“罗玛尼红葡萄酒”两款酒的进货票据,但店员表示,进货票据均由会计负责管理,未存放在店内。执法人员要求该店在限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批次产品的进货单据以及供应商相关资料证明,并按规定规范建立经营台账。

海晟连锁商贸(集美店) 洋酒中文标签规范 红酒未离地存放已整改

在集源路11号之5的福建海晟连锁商贸有限公司(集美店),执法人员对照国标要求,检查了酒类标签是否规范。经查,该店销售的进口洋酒、葡萄酒等,均按要求张贴中文标签。

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一款售价为298元的600毫升装58度金门高粱酒,一款售价为1480元的700毫升装“格兰杰18年珍藏版威士忌”以及一款售价为1008元的750毫升装“保亚赤霞珠”红葡萄酒,店家能出示总部提供的出库单证明其产品来源。

但现场检查也发现,该店内地面上直接堆放了好几个装有红酒的纸箱。“酒水等食品,存放应离墙离地十厘米,直接落地存放,容易受潮。”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将酒类货物离地存放。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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