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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黄煜 )7月1日,厦门率先发布实施学校“星级食堂”评定团体标准。这一举措属全省首创,该团体标准还纳入了供厦标准体系。

据悉,这一团体标准是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制定的《学校“星级食堂”评定规范》,并以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名义正式发布实施。该团体标准的出台将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通过树立学校“星级食堂”标杆,发挥示范引领和社会监督效用,全面提升厦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安全感。

目前,厦门市共有学校食堂1271个,日供餐量超66万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供餐质量,关系孩子们的身体健康。本着“优中选优”为原则,参与“星级食堂”评定的学校食堂,近三年不得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近两年未受到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同时还要满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评定为“优秀”的条件,方可参评。获评“星级食堂”后,食堂仍需一直保持在高水平管理状态,并定期接受复核,也可申请进一步提升星级。

该团体标准还打造了多个创新亮点:鼓励学校食堂在米、面、油、肉等食品原料采购中优先选购符合供厦食品标准的“鹭品”,从食材采购源头上提升食品品质。引入了师生满意度调查、第三方风险评估等评价体系,要求学校应充分听取家委会、学生会等对于学校供餐的意见建议,完善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倡导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堂加工经营全过程,减少原材料采购、备料中的浪费行为。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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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星级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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