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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余健平)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厦门市近日出台《厦门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以提高工业用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落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今日起实施。

工业用地“标准地”是指符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准入要求,在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及土地征收、“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符合“净地”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地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并实施全程监管的可出让的国有工业用地。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改革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改革措施、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等四大方面明确相关要求。主要改革内容包括“标准地”的区域评估和普查、控制性指标体系、用地供应模式、审批改革等。对比省政府办的标准地指导意见,厦门市《改革实施方案》具有区域统一评估与项目普查融合、构建更严格的控制性指标体系、鼓励差异化供地模式、推进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四大特点。

厦门将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原则,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形成“7+X”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区域统一评估,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推动有条件的工业用地项目在土地成交确认后,实现“交地即交证”的改革目标。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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