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张弘 王毅嵘 韩妍)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共计1.8万户企业精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4.05亿元。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优惠政策的延续,将助力小型微利企业加速跑。
“公司自2019年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仅今年上半年就减免企业所得税31.35万元。这份实实在在的‘税惠红包’及时地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帮助我们渡过难关。”厦门市绿茵试剂玻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茵告诉记者,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试剂仪器批发零售,近两年在销售订单量、成本费用、货款收回风险等方面均面临不小挑战。“国家将这一利好政策延续,我们会乘着政策东风,集中精力进行市场推广,继续向上发展!”
欧航(厦门)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林燕清也深有同感。据介绍,该公司上半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近30万元,所得税税负减轻4/5。利好政策的延续,让该公司可以投入更多资金用于维系日常运营、拓展新业务。
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将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分类分层向小微经营主体问计问需,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各项纳税缴费服务举措,切实保障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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