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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陈雪松)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即将到来,厦门预期有大量外地游客来厦,为稳定假期消费市场秩序,昨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行业经营者提出“规范旅游市场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告诫要求各行业经营者行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规定,自觉落实《厦门市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合规指引(试行)》,避免实施违法价格行为。

谨慎自主定价。经营者除了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定价外,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消费者采取积极的态度。应以对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努力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与服务,避免违背市场规律的过高定价。

依法明码标价。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货签对位、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标示方式;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杜绝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低标高结、虚假宣传等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违反规定进行促销。

禁止串通哄抬。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会员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会员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面对纠纷,要妥善化解。加强对员工合规意识和工作能力的培训,及时积极处置消费投诉,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不激化与消费者之间矛盾。与消费者无法协商一致时,引导消费者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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