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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若干措施》聚焦政策实施效果和市场主体关切,落实一批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延续一批执行效果好的措施,加码和新出台一批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促发展举措,共7方面29条措施,预计可释放政策红利超18.6亿元。

亮点措施

1.持续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若干措施》从财政税收和金融两方面提出7条财税金融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

在财税方面,全面落实国家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进一步实施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和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

在金融方面,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保持好贷款平稳增长的节奏,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制造业、消费、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

2.实施工业扩产增产扶持计划《若干措施》提出3条政策措施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效。其中,实施工业扩产增产扶持计划,对产值规模和产值增速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

另外,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组织和参加国内展销展览、产品推介、产销对接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费用补助。

3.着力释放消费和投资潜能

在扩大内需方面,《若干措施》全面落实近期国家和省消费、民间投资和房地产市场等领域系列政策,提出10条政策措施。

其中,支持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对零售增长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强公共服务场所、社会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公路、景区、农村等重点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国家有关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

4.奖补结合支持企业研发《若干措施》提出了5条措施推动发展动能转换。其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支持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以奖补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研发。按照自主研发费用超1000万、500万、200万等不同标准,给予企业一定财政补助。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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