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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黄煜)昨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就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发布温馨提示,以提高广大消费者及商家食品安全意识,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提醒消费者

尽量不要网购高风险食品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带有“笑脸”标识的餐厅。

网络订餐时,消费者要注意查看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店铺评价等信息,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餐食运送时间。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及食品质量,并及时食用。尽量不要网购凉菜、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此外,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提醒餐饮服务单位

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

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严控供餐风险。

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控短保质期、易腐变质食品仓储条件和使用期限。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食品加工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烹饪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清洗、消毒。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严防带病上岗,规范佩戴口罩。

注意燃气使用安全,不用非法瓶装燃气、醇基燃料等,不随意排放油烟,倡导消费者不使用或少用一次性餐具。使用木炭、燃气的火锅店、烧烤店等注意加强经营场所通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要熟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要求,对消费者反映或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诚恳、积极、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即将患者送医救治,封存相关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等,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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